日前,西安市物價局、市城市管理局聯合出臺了《西安市建筑垃圾處理收費指導標準》,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清運行業監管,控制收費過高過快增長,規范行業價格行為。新標準將于2016年10月10日起正式實施。
建筑垃圾(含渣土,下同)處理收費指導標準,是政府優化建筑垃圾清運市場管理的監管措施。建筑垃圾處理收費指導標準按區域劃分實行上限管理,在上限以內由運輸企業與承建單位根據建筑工地所在區域協商確定,但不得超過上限。同時規定西安市建筑垃圾處理收費指導標準具體為:二環以內為85元/立方米(含85元)以下;二環以外至繞城高速以內為70元/立方米(含70元)以下;繞城高速以外為60元/立方米(含60元)以下。
建筑垃圾處理收費指導標準包括建筑垃圾的運輸、傾倒、填埋處置等費用,不包括建筑工地開挖、裝載等其他費用。建筑垃圾處理收費指導標準實行動態管理。因政策調整、成本費用發生重大變化等情況,可予以調整并公布實施。涉及建筑垃圾清運的相關企業單位,要在建筑垃圾處理收費指導標準內,公平競爭,充分協商,自覺依法依規誠信經營。
同時,西安各區縣、開發區價格、城管、建設、交通等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建筑垃圾清運行業行為的監管,引導相關企業單位貫徹執行建筑垃圾處理收費指導標準,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嚴肅查處,營造良好的城市建設環境。
編輯:趙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