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國土資源廳、環保廳、安全監管局近日聯合發布通知,對全省露天礦山,特別是自然保護區、景觀區、居民集中生活區和重要交通干線、河流湖泊直觀可視范圍等“三區兩線”周邊露天礦山的開采與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進行部署。
《通知》要求,新設建筑石料類礦山,儲量規模必須在1000萬噸以上,企業年開采規模必須在100萬噸以上。
大中城市周邊規劃開采區儲量規模則需1億噸以上,年開采規模需1000萬噸以上,礦山安全距離不得小于300米。
對已設中小型建筑石料類露天礦山,將不再允許新增開采儲量和擴大開采范圍,原有可采儲量開采完畢后將不再延續。
小型或安全距離不足300米的建筑石料類礦山,要求在2020年底前全部關閉退出。已設露天礦山在2020年底前要全部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