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江蘇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企業投資項目省級部門“不再審批”事項清單(第二批)》。這份清單涉及19個部門、62項權力事項。
據江蘇省編辦介紹,這批事項辦件量較大、含金量較高,“不再審批”包括三種情形:
一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調整,取消木材加工經營許可證、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股權投資企業備案、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征收等25項行政權力事項。
二是下放9個行政權力事項。其中,
“河道(除長江)采砂、取土、淘金、棄置砂石或者淤泥,從事相關活動審批”下放至設區市相關部門實施;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不含入海排污口設置審批,不含輻射建設項目)”部分下放至南京市實施。
“輻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洪水影響評價類審批”“取水許可及排污口審批”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等4項權力事項,部分下放至設區市相關部門實施;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許可”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的備案”等兩項權力事項,下放至設區市、縣(市、區)相關部門實施;
“內資企業登記”為部分下放至設區市、縣(市、區)相關部門實施;
三是將28個行政權力事項委托市縣實施。其中,
“企業投資技術改造項目核準”“麻黃、甘草收購許可證核發”等18項,委托設區市相關部門實施;
“輻射安全許可證審批”“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等10項,部分委托設區市相關部門實施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