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蘭州市城管委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管理,加大城市精細化管控力度,從即日起,蘭州市將全面開展規范建筑垃圾排放管理工作。
據了解,此次規范建筑垃圾排放管理工作要求,凡在蘭州市城市化管理區域內從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排放運輸的企業,必須到蘭州市政務服務中心城管委窗口辦理《建筑垃圾運輸資質證》,并參加建設單位建筑垃圾運輸招投標,中標并簽訂清運合同后,方可進行建筑垃圾排放營運。自2016年6月20日起,未辦理建筑垃圾運輸審核準入手續的建筑垃圾運輸企業,不得在蘭州市城市化管理區域內從事建筑垃圾排放運輸。
辦理建筑垃圾運輸資質的企業必須具有法人資格,應具有一定數量的密閉式機械裝置運輸車輛(車輛機動車行駛證總核載重量不少于200噸),證照、手續齊全。自卸車輛的機動車號牌、放大號、門徽必須清晰,有完善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日常監督管理制度,密閉篷蓋符合規范要求。
取得《建筑垃圾運輸資質證》的企業,將由政府免費為企業所屬車輛安裝車輛管理定位系統,企業嚴格落實車輛全程密閉運輸、車號放大和限速裝置。不具備上述條件的運輸企業車輛不準予上路營運。
所有運輸建筑垃圾車輛必須按照有關部門指定的時間和路線運輸,在指定的地點傾倒,嚴禁私拉亂倒。拆遷的建筑垃圾須運至蘭州西出口黃羊頭加油站西側的蘭州市建筑垃圾綜合處置廠集中處置消納。
經審核予以準入的建筑垃圾運輸企業實行年度審驗和日常考核制度,并根據年審和考核結果做出相應處理。對違反管理規定的運輸單位和運輸車輛,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城管執法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予以嚴肅查處,同時追究建設和施工單位責任。
編輯:趙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