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黃石市露天采石場專項整治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黃石市露天采石場資源整合的指導意見》,要求黃石市轄區所有露天采石場必須接受摸底檢查,并縣級政府出具整合、保留、關停意見,接受停產、整合改造,優化布局,實現黃石市露天采石場的規模化、環保化。
據悉,黃石市本次《指導意見》所指露天開采的采石場,包含含建筑石料用灰巖、水泥用石灰巖、冶金用白云巖及其他建筑用碎石露天礦山。
《指導意見》規定,黃石市內可采儲量資源達到年產30萬噸,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或者已建有下游深加工產品作業線,不以簡單銷售石料和礦石的礦山企業具備參加資源整合和企業兼并的資格。
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必須參加資源整合:
1.一個礦區(一個山頭)設置多個采礦權的;
2.現有礦界不能滿足“削頂”或“階梯開采”安全生產條件的;
3.相鄰露天礦山開采范圍之間,以及礦界與周邊人員居住場所,重要建(構)筑物安全距離小于300米的;
4.位于“五邊”區域內,礦山開采未形成規范臺階,未實施復綠,嚴重影響自然景觀的;
5.開采方法和技術裝備落后,生產規模長期達不到設計要求,管理水平低、存在安全隱患、環境效益差的礦山。
《指導意見》指出,為推進黃石市本次露天采石場資源整合,政府部門將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綜合考慮企業投資、保有資源、開采條件、社會風險等因素,積極穩妥推進,達到以大并小、以優并劣的目的,以規模大和技術、管理、裝備水平高的企業為主體,整合其它礦山。
從8月中下旬開始,露天采石場摸底行動將正式展開,各縣級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根據礦界內資源儲量、區域位置、安全生產條件等確定整合、保留、關停的意見,確定參與整合礦山企業,并在8月底前制定本地區整合方案。
方案獲批后,2016年10月-2016年12月,按照實施方案由整合主體企業辦理變更礦區范圍手續,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礦山復綠方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安全預評價報告等,依法申請辦理相關證照。
《指導意見》明確,本次資源整合優先由市礦業投融資平臺采取兼并、重組、股份合作等市場化方式進行。整合后,由整合主體企業進行統一規劃、統一開采、統一管理、統一銷售,嚴禁以“承包”和“獨立采區”等方式進行“假整合”,一經發現,依法進行查處,并提交當地政府予以關停。
小型采石場由于能力有限,往往難以負擔環保投資,十分容易造成環境問題,其經濟效益也較為低下,超低的生產成本引發的市場價格戰對正規砂石企業造成很大沖擊。在砂石骨料行業向著大型化、規模化、環保化發展的當下,黃石市政府部門順應行業發展潮流,推進砂石行業資源整合,有助于提高資源利用水平,增強當地非金屬資源開發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在這樣的情況下,黃石市政府主導的砂石骨料行業整合或許能夠為當地以華新骨料、媧石建材等為代表的大型砂石骨料企業發展邁上新臺階打開通道,對促進砂石骨料大型化、環保化發展帶來積極影響。
編輯:趙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