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5日,記者從廣東省國土資源廳獲悉,為進一步指導規范全省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為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活動提供合法審批和監管依據,該廳印發實施的《廣東省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2015—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正式出臺。
25日,記者從廣東省國土資源廳獲悉,為進一步指導規范全省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為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活動提供合法審批和監管依據,該廳印發實施的《廣東省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2015—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正式出臺。
根據《規劃》,廣東省將爭取到2020年,進一步查清礦山地質環境狀況,初步建成礦山地質環境動態監測體系,建成國家級綠色礦山14個、國家礦山公園10個,突出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得到基本整治,對歷史遺留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率達70%以上,建成礦山地質環境管理信息系統,推動全省礦山地質環境質量整體向好。
據了解,廣東省將重點完成1:5萬礦產資源集中開采區和廢棄礦山(含閉坑礦山)地質環境調查;同時在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突出的凡口鉛鋅礦等4個礦山,建設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示范區,初步建成省級礦山地質環境動態監測體系;此外,該省將優先對造成嚴重影響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進行恢復治理,完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監督機制和統計報表制度。
編輯: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