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骨料網獲悉,《泉州市砂石資源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經福建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批準,將于7月1日起施行,標志著泉州市砂石資源管理步入法治化、規范化新階段。《規定》將砂石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管理、礦區生態修復、剩余砂石處置等納入管理范疇,實現了對砂石資源全鏈條的監督與管理,并明確項目自用外剩余砂石統一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開有償化處置。
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進程加快,工程項目持續推進,剩余砂石處置問題日益凸顯,大量砂石若長期堆存,不僅占用企業倉儲空間、增加管理成本,更造成資源閑置浪費。為積極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助推剩余砂石“化閑為寶”,泉州發展集團權屬市產權交易中心充分發揮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平臺功能,積極探索構建我市砂石資源交易統一市場,規范市場秩序,推動砂石資源陽光高效處置。
目前,全市有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惠安縣、石獅市、臺商投資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多個縣(市、區)積極推動剩余砂石資源進入市產權交易中心公開有償處置,已累計成交砂石資源項目30宗,成交金額近2億元,增值9000萬元,增值率86%,有效盤活存量資源。
部分砂石資源進場交易項目現場
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作為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平臺,依托健全的交易規則,完善的風險防范機制,打造了福建省首創的全流程電子化交易系統,既確保了砂石資源交易的公正、公平、公開,又讓交易各方“一趟不用跑”,極大提高了交易效率。
下一步,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將以《規定》施行為契機,積極推動剩余砂石資源進場交易,持續完善“發現投資人、發現價值”的功能作用,提升資源優化配置效能,以規范高效的交易運作助力存量閑置資產高效流轉,實現由“低效閑置”向“價值高地”的躍變,力促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雙贏,奮力打造砂石資源交易泉州“樣板”。
編輯:周若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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