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公告,批準《混凝土結構通用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 55008-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公告稱,該規范為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同時廢止了若干條現行工程建設標準相關強制性條文。現行工程建設標準中有關規定與該規范不一致的,以該規范的規定為準。
《混凝土結構通用規范》對結構混凝土用砂進行了規范:
1、砂的堅固性指標不應大于10%;對于有抗滲、抗凍、抗腐蝕、耐磨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砂的含泥量和泥塊含量分別不應大于3.0%和1.0%,堅固性指標不應大于8%;高強混凝土用砂的含泥量和泥塊含量分別不應大于2.0%和0.5%;機制砂應按石粉的亞甲藍值指標和石粉的流動比指標控制石粉含量。
2、混凝土結構用海砂必須經過凈化處理。
3、鋼筋混凝土用砂的氯離于含量不應大于0.03%,預應力混凝土用砂的氯離子含量不應大于0.01%。
《混凝土結構通用規范》還強調結構混凝土用粗骨料應符合下列規定:
結構混凝土用粗骨料的堅固性指標不應大于 12%;對于有抗滲、抗凍、抗腐蝕、耐磨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粗骨料中含泥量和泥塊含量分別不應大于1.0%和0.5%,堅固性指標不應大于8%;高強混凝土用粗骨料的含泥量和泥塊含量分別不應大于0.5%和0.2%。
同時,《混凝土結構通用規范》對結構混凝土用水泥、外加劑等也做了相應的規范,表示結構混凝土采用的骨料具有堿活性及潛在堿活性時,應采取措施抑制堿骨料反應,并應驗證抑制措施的有效性。
編后語:隨著天然河砂資源的日漸匱乏,機制砂逐漸在市場上盛行。但從現階段發展情況來看,部分行業同仁對于砂石品質并不重視,導致市場上砂石質量參差不齊,高品質砂石匱乏。此外,沿海地區海砂使用情況普遍,但流入市場的海砂質量卻難以保障,往往存在氯離子超標的情況。這不但會造成建筑安全隱患,而且不利于機制砂的推廣與應用。
《混凝土結構通用規范》作為由中國建研院主編的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從堅固性、含泥量和泥塊含量、氯離子含量、亞甲藍值等指標入手,對機制砂、海砂、粗骨料等均做出了相應的技術要求,提出的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規范的實施,將促使生產廠家提高工藝水平和生產標準,有利于提高產品質量,推動砂石行業的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