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湖南省自然資源廳召開礦業權管理工作座談會,研究部署加快推進砂石土礦專項整治工作。會議傳達了廳黨組書記、廳長、省自然資源總督察周海兵就砂石土礦專項整治、各類保護地內礦業權退出處置、加強礦山監督管理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對相關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會議要求,要進一步轉變思路,由“做減法”向“做加法”轉變,加快推進采礦許可證換證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首批合法有效(或符合延續登記條件)且具備安全、環保條件的在產礦山采礦許可證換發工作,其他礦山按照“成熟一個換證一個”原則做“加法”,并將礦權總數在明年底之前控制在1500個以內。
對于不符合換發證條件的礦山,由地方政府予以關閉退出。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明確換證范圍和登記條件,規范工作程序,省、市、縣三級共同把關,對于過期失效礦業權,以及存在嚴重安全環保問題、不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義務、違法采礦行為的礦山,堅決不予換證或辦理延續登記,確保砂石土礦專項整治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會議要求,加快推進各類保護地內礦業權清理處置工作,各地在上報生態保護紅線和保護地范圍調整優化成果前,要對是否壓覆礦業權進行全面比對,確需壓覆的,必須逐礦明確處置意見,在6月底之前向省廳報送清理處置結果。要加強礦業權管理,新設礦業權和現有礦業權延續需嚴格把關,全面推行礦業權合同管理,實行告知承諾制。要加強礦山現場監管,建設視頻監測系統,加強礦山開發、生產、銷售全過程監測。要大力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所有露天礦山在2020年底前全部建成綠色礦山。要堅持依法行政、廉潔從政,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嚴守紀律規矩,嚴守廉潔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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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湖四水”非法砂石碼頭將全部清零
湖南省決定在2020年內開展洞庭湖和湘資沅澧四水非法碼頭渡口專項整治,今年9月底前將率先完成湘江沿線非法碼頭渡口清零,年底前完成洞庭湖、資水、沅水、澧水沿線非法碼頭渡口清零。
按方案,整治范圍為湘江704公里干流、資水530公里干流、沅水746公里干流、澧水150公里干流、洞庭湖松虎澧資航道和154公里干流沿線的貨運碼頭、砂石碼頭和渡口。整治原則為對非法碼頭渡口進行關閉、拆除、取締;對安全環保不達標的碼頭渡口進行清理;對與規劃不一致的碼頭渡口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