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龍門縣自然資源局發布了龍華鎮葛埔礦區建筑用花崗巖礦,擬用網上掛牌方式出讓該礦山的采礦權。
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礦區面積:1.1693平方公里
開采礦種:建筑用花崗巖礦
礦區位置:礦區位于廣東省惠州市龍門縣龍華鎮朗背村
出讓資源儲量:建筑用花崗巖礦查明資源儲量16620.45萬立方米,可開采資源儲量11751.07萬立方米
開采方式:露天開采
年開采規模:600萬立方米/年
出讓年限:22年(基建期2年,生產期20年)
掛牌競買時間為2020年6月11日9時至2020年6月24日16時
掛牌出讓起始價:人民幣96234.98萬元
風險提示:
新建礦山必須按照國家綠色礦山標準要求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并接受主管部門監督。
若競買申請人為非本縣注冊登記的企業,在競得采礦權后,必須于2個月內在本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項目開發公司,新成立公司必須是競得人的全資子公司。
該采礦權礦區資源儲量詳查報告和開發利用方案編制費共人民幣674.4787萬元,由競得人承擔。 此外,競得人還須支付生態補償金人民幣5000萬元給龍門縣人民政府,并且支付新農村建設、鄉村振興和社會維穩幫扶資金人民幣4400萬元給龍華鎮,兩項資金均可分期付款。
采礦權競得人需新建一條礦石料外部傳送帶,一個礦山外部加工區,同時擴寬Y154鄉道及進礦山道路,解決礦石料以及設備運輸問題,相關費用合計約人民幣9.6億元(以實際發生數為準)由采礦權競得人承擔。
競得人應在競得采礦權后,1年內向登記發證機關申請辦理采礦權登記,如有逾期,可根據實際情況延期辦理,最長不超過1年。 采礦權人應當自領取《采礦許可證》之日起6個月內建場,逾期不建場的,注銷其采礦權,采礦權出讓收益不予退回,且對其所有投資無需作出經濟補償。
本采礦權在完成應急管理部門“三同時”建設前須配備機制砂生產線,綜合利用礦石破碎產生的石粉和廢棄石土,加工生產成符合相關規范要求的機制砂,機制砂產能需按建筑石料產能同步配套20%以上。
該采礦權生產的建筑用石料主要供應本市轄區內的建筑市場,競得人須優先保障本市、縣重點工程、重大項目和民生工程的建筑石料的穩定供應,銷售渠道及價格必須接受有關部門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