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技術發展,網絡作為加快資源配置的重要工具在傳統行業中的作用愈加明顯。
在砂石行業,包括“掌上砂石”等一批網絡平臺均已經開始提供砂石貨運信息展示、撮合乃至代理業務,砂石運輸網絡化新業態開始出現。
但是,由于是全新物種,網絡平臺在砂石貨運經營中的的定義與法律定位均無相關規定。針對相關問題,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
《辦法》堅持鼓勵發展、包容審慎、問題導向、創新監管的原則,構建了網絡貨運經營監督管理的制度體系。鼓勵現代信息技術在道路貨運領域的創新應用,積極支持網絡貨運新業態創新發展。
《辦法》共4章30條,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明確定義與法律地位。《辦法》將“無車承運”更名為“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并對其定義和法律地位進行了明確界定。同時,以不增設許可、不突破既有法律法規為基本原則,確定了網絡貨運經營條件,放寬市場準入限制,鼓勵發展新業態。
二是嚴格經營管理。對網絡貨運經營者有關承運車輛及駕駛員資質審核、貨物裝載及運輸過程管控、信息記錄保存及運單數據傳輸、稅收繳納、網絡和信息安全,貨車司機及貨主權益保護、投訴舉報,服務質量及評價管理等作了系統規定,合理界定了平臺責任,規范平臺經營行為。
三是加強監督檢查?!掇k法》明確了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對網絡貨運運輸安全、權益保護和服務質量等有關管理工作職責,以及稅務部門對網絡貨運經營者的稅收征管工作職責。
《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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